在申請CPWP認證前必須符合兩個條件:
- 於最近5年於私人財富管理機構至少有三年作為相關從業員的工作經驗; 及
- 在銀行專業資歷架構單元1及單元2的所有考試卷取得合格。每張試卷的成績用作申請CPWP認證,由考試日起計五年內有效。
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相關從業員則具備申請CPWP認證的資格,惟申請人必須於考試成績到期日起計,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。
以下為有關申請CPWP認證的考試成績到期日說明:
說明一:
– 假設申請人持續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工作
例子1 | 例子2 | 例子 3 | |
目前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出任的職位: 如:客戶經理/投資顧問 | 目前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出任的職位: 如:客戶經理/投資顧問 | 目前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出任的職位: 如:客戶經理/投資顧問 | |
單元1 試卷1的考試日期 | 2015年4月1日 | 2022年9 月1日 | 2015年4月1日 |
單元1 試卷2的考試日期 | 2016年6月1日 | 2016年6月1日 | 2023年10月1日 |
單元2的考試日期 | 2018年9月1日 | 2018年9月1日 | 2018年9月1日 |
考試成績是否有效用作申請CPWP認證? | 是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時期為: 收到於2018年9月1日舉行的考試成績後,至2020年3月31日(即由2015年4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) 須由2020年3月31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| 否 申請人須重考單元1試卷2並取得合格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期限為:收到於2022年9月1日舉行的考試成績後,至2023年8月31日(即由2018年9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) 須由2023年8月31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| 否 申請人須重考單元1試卷1及單元2試卷並取得合格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期限為:收到於2023年10月1日舉行的考試成績後,至2028年9月30日(即由2023年10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) 須由2028年9月30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|
說明二:
- 假設申請人於參加考試時並非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工作,但後來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工作
例子 1 | 例子 2 | 例子3 | |
目前工作並非相關從業員: 如: 助理員工 | 目前工作並非相關從業員: 如: 助理員工 | 目前工作並非相關從業員: 如: 助理員工 | |
單元1試卷1的考試日期 | 2015年4月1日 | 2015年4月1日 | 2021年4月1日 |
單元1試卷2的考試日期 | 2016年6月1日 | 2016年6月1日 | 2016年6月1日 |
單元2的考試日期 | 2018年9月1日 | 2018年9月1日 | 2018年9月1日 |
開始以相關從業員身份工作的日期 | 2017年1月1日 | 2018年10月1日 | 2020年11月1日 |
符合三年相關從業員工作經驗的日期 | 2019年12月31日 | 2021年9月30日 | 2023年10月31日 |
考試成績是否有效用作申請CPWP認證? | 是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期限為:由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3月31日(即由2015年4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) 須由2020年3月31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| 否 由於申請人在符合三年相關從業員工作經驗期間,其單元1試卷1及試卷2合格成績已超過5年,因此申請人須重考並取得合格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期限為:由2021年9月30日至2023年8月31日(即由2018年9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) 須由2023年8月31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| 否 由於申請人在符合三年相關從業員工作經驗之期間,其單元1試卷2及單元2合格成績已超過5年,因此申請人須重考並取得合格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期限為:由2023年10月31日至2026年3月31日(即由2021年4月1日起計5年有效期) 須由2026年3月31日起計不遲於三個月內向私人財富管理公會提交申請 |